以下情形下强奸罪判无期徒刑:
第1、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第2、二人以上轮奸的;
第3、导致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导致其他紧急后果的;
第4、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第5、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的。
法律依据: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(三)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的;
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
(五)导致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导致其他紧急后果的。
案例
2023年7月7日,“初中女孩遭强奸杀害”案在江西宜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:被告人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数罪并罚,决定实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除此之外,民事诉讼部分,法院仅支持丧葬费45198.5元,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成本10000元,合计人民币55198.5元。
7月20日,被害人爸爸钟先生在同意黑龙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,已于7月19日向江西高级人民法院、宜春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及抗诉申请书,请求依法撤销宜春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;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死刑;并需要被上诉人一同赔偿上诉人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处置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57万余元。
钟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判决书上显示,2022年11月16日晚,被告人柳某某在家里玩妈妈手机时看到暴力色情小说,遂产生了探寻女人推行强奸之意,同年11月18日下午,柳某某以帮忙拎废品为由将钟某骗至家里,向其表达发生性关系之意遭其拒绝、辱骂。随后,柳某某将逃至楼下转角处的钟某拖回家,因恐事情败露,柳某某掐住钟某脖子同时捂住其口鼻,最后致其窒息,并将钟某拖至厕所,对其颈部连砍数刀以加快放血。期间,柳某某对被害人进行了猥亵。
此前,该案曾于2023年5月8日进行不公开开庭合并审理,并于7月7日进行一审宣判。宜春中级人民法院觉得:被告人柳某某违背女人意志,欲强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构成强奸罪;为掩盖强奸罪行,被告人柳某某采取捂口鼻、掐脖子、用菜刀切割脖子等暴力方法,故意剥夺被害生活命,致被害人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,本院予以支持。被告人柳某某犯数罪,依法应数罪并罚。被告人柳某某推行强奸过程中,因被害人的强烈反抗而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,对该罪依法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柳某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,且犯罪将来明知家人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,归案后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,系自首,但被告人柳某某犯罪方法极其残忍,犯罪后果极其紧急,主观恶性极深,社会风险性很大,紧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,理应从严惩处,本院对被告人柳某某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。